关于论文写作中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的声明
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结合《齐鲁工业大学学报》办刊实践经验,对收录本刊论文写作中涉嫌的学术不端问题及相关处理办法作出如下声明:
1.数据造假。编造、伪造数据或篡改原始数据,一经发现直接退稿并备案,以后不再接收该论文通信作者课题组的后续来稿。
2.自我剽窃(重稿)。主要数据来源于作者本人或同一课题的其他作者已公开发表的文献(期刊论文、学位论文、会议论文以及不同语种发表的论文),责任编辑核实后,进行退稿处理。
3.剽窃他人成果。使用他人观点、实验方法或结果而未作任何引用或致谢说明,责任编辑与作者核实、沟通并进行修改,若作者拒不修改,则进行退稿处理。
4.文字表述抄袭。若全文查重率>20%,则直接进行退稿处理。
5.图表抄袭。未提供版权许可而直接使用他人已公开发表文献(包括著作)中的图表,责任编辑与作者核实、沟通并进行删减或修改,或作者提交原图表作者的版权使用许可证明。
6.不当署名。给未参与研究者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使用他人署名或参与研究者未署名,责任编辑有权提出质疑,并与作者进行核实、沟通或修改,以由全体作者亲笔签名的《论文版权转让合同》为准。
7.提供虚假信息。基金项目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的通信作者联系方式,责任编辑有权提出质疑,与作者核实、沟通并进行修改,以稿件录用后数字化优先出版信息为准。
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齐鲁工业大学学报》编辑部所有。
《齐鲁工业大学学报》编辑部
2021年5月31日